一是主动申报。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根据食品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将确定必须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按《灌云县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申报表》内容进行填写,并在规定期限前申报;
二是资料审核。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申报材料,对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进行书面审核;
三是现场审查。根据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申报情况,对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现场审查;
四是审批核准。对符合要求的,下发同意使用的备案监督意见书,明确使用的计量和范围;
五是备案检查。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须按照备案意见书中核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使用量合理使用。凡是违反备案意见的违规使用单位、未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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